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货款在线结算利息返还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在线结算监管账户利息如期返还至对应的付款单位,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疫苗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结算有关财务管理事项的通知》(湘财社〔2019〕24号)要求,现就非免疫规划疫苗货款在线结算账户利息返还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省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的各县级疾控机构,包括尚未维护利息收款账户信息的疾控机构、利息收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疾控机构以及利息收款账户信息存疑或有误的疾控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3日24:00止。
三、申报方式
登录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疫苗交易系统,在“用户管理——利息账户信息”界面维护,完成单位有关账号、户名、开户行、财务联系人、财务电话等信息的维护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省交易中心将于2022年7月28日前完成2020年至2021年所有利息的清付工作,逾期未申报利息收款账户信息或因利息收款账户信息申报有误导致利息无法按时返还的,责任自负。
(二)2022年度结息将在2020年至2021年利息清付工作完成后择期开展。
(三)后期疾控机构利息收款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在系统内完成相应操作,省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18日
湘ICP备16008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