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 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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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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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我省出台“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 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进场交易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湖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的通知,旨在建立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制度,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进场交易,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交易规则》自3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交易规则》根据《管理办法》制定,网上挂牌交易基本程序主要包括转让申请、委托及受理、编制和发布转让交易公告、获取竞买资格、报价和竞得、签订转让合同、支付成交价款、成交确认等重要内容,共五章四十一条。

在交易程序方面,《交易规则》明确规定,转让人申请网上挂牌交易指标的,应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相关资料,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后下达同意转让批复,转让人按规定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相关委托资料;省交易中心根据委托资料编制并发布指标转让交易公告等网上挂牌文件,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5日,若转让人、受让申请人对交易公告有疑问的,从公告发布日起15日内可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资料。

竞买申请方面,《交易规则》指出,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受让申请人需办理有效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绑定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成为竞买人。受让申请人也可同时申请竞买多个标,但须分别申请,并对应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受让申请人对指标转让网上挂牌交易公告无异议。

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及成交结果确认方面,《交易规则》明确规定,指标转让网上挂牌交易分为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挂牌报价是指挂牌交易时间开始,竞买人即可报价;限时竞价是指标的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最高有效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的,交易系统转入限时竞价。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当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价时,其他竞买人停止报价,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报出的最高限价为成交价,该报价者为竞得人。

《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的印发执行,是进一步规范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活动的重要举措,对强化公开竞争性交易方式管理、完善集中竞价机制、防范交易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省交易中心将认真做好《交易规则》的贯彻落实,开发建设好网上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系统,不断提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管理水平,努力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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