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经营主体注册地址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规范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信息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与透明度,结合当前部分经营主体在注册地址存在变更的实际情况,将在系统中开放单位注册地址变更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方式及周期
自 4月 25日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开放单位注册地址自行修改变更功能,各注册单位每个周期年内可自行修改变更一次。
二、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修改变更单位注册地址时须上传以下证明附件:
1.原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2.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三、信息公示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注册检录平台增设“锁定”与“作废”操作功能,注册地址仅在“锁定”状态下可正常使用。请各经营主体在完成地址变更后,及时确认地址状态;修改后的注册地址信息将在“阳光房”平台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注册地址变更操作记录均留存历史日志,供后续核查与追溯。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功能开放后,各经营主体应及时自行办理注册地址变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经营主体线下提交的注册地址变更申请及相关事宜。
2.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办理注册地址变更,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对其进行信用信息推送及扣分。
技术支持电话:4007777016
特此通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2日
湘ICP备16008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