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交易服务费的通知
发稿时间 :
2026-02-06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等文件规定,相关进场交易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标准及时缴纳交易服务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对应缴未缴交易服务费相关单位进行了催缴,但尚有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名单附后)。请缴费单位按照原短信通知,及时清缴交易服务费,相关项目请代理机构协助催缴。
特此通知。
附件:
应缴未缴交易服务费明细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2月5日
湘ICP备16008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