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索引号: 430S00/2025-15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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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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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4年度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等文件规定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有关要求,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实施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4〕12号)精神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要求,组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组织平台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督下,承担评标专家抽取有关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类平台内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为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以及平台内交易项目等提供服务。
(3)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
(4)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平台服务,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工作;对参与平台内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估;记录、留存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行为的证据资料,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5)完成省政府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省交易中心内设综合部、人事部、财务部、技术信息部、市场服务部、监督服务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业务四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等12个部室。省交易中心只有本级,无二级单位。
3.人员编制情况
2024年末,省交易中心编制人数8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2人,退休人员110人,离休人员2人。
(二)单位绩效目标
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总体思路,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制,拓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构建公正有序、开放竞争、优质高效的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2.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2024年,省交易中心共有两项省级专项资金:
一是标准化项目资金30万元,该项资金为标准化项目的事后奖补资金。
二是“创新省份建设专项”资金26.1万元。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形势下交易大数据赋能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实现形态与实践路径研究》课题研究,出台一份专题决策咨询报告,在《科技情报内参》或同等水平的省级智库专报发表;出台一份总体研究报告,产出成果力争获得省直单位、厅领导、相关处室批示采纳;并进行围串标预警指标体系和大数据分析,构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围串标行为预警模型指标体系。
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认真组织各类进场交易、按照文件规定为评标专家发放评审劳务报酬;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正常运转,优化交易流程和服务,为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南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确保省交易中心信息系统整体运行的稳定和高效,保证数据安全,系统升级完善,数据的共享,保障省交易中心办公及交易现场设备的运行稳定;保障省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相关服务网站、机房、网络安全正常运转;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分析手段的自动化和电子化;规范交易行为,增强交易透明度;建立健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完成省交易中心信息化项目中2个项目结算审核审减之后,需由供应商退回审减资金的工作;完成《公共数据资源会计问题研究》会计科研课题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启动课题的研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省交易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269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0.06万元,公用经费236.8万元。2024年基本支出决算259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0.36万元,公用经费223.87万元。
2.“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较上年下降6.25%。年末“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0.83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3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12 |
12 |
0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5 |
25 |
17.83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25 |
17.83 |
|
三、公务接待费 |
8 |
8 |
3.00 |
|
国内接待费 |
8 |
8 |
3.00 |
|
国(境)外接待费 |
0 |
0 |
0 |
|
合 计 |
45 |
45 |
20.8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省交易中心为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省级专项经费等。省交易中心结合工作重点部署对全年项目资金综合辅排,合理编制全年用款计划,对其他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2024年全年项目支出预算1359.64万元,2024年全年项目支出决算1282.68万元。
1、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标准化专项30万元。为事后奖补资金,该项目已于2023年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终期考核评估,完成了13项交易服务湖南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宣贯实施,针对市场主体开展业务应用实施培训,面向全省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
创新型省份建设经费26.1万元.其中6.1万元为以前年度课题结题后结余结转资金,实际支出14万元,《新形势下交易大数据赋能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实现形态与实践路径研究》课题已完成结题验收,出台一份研究报告,完成《大数据赋能公共资源交易,推动新型隐性腐败防治智能化》在投《科技情报内参》。
(2)资金管理情况
标准化项目专项资金和创新型省份专项资金的结转和使用严格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财经制度严格、规范执行,确保程序规范、支出合理、手续齐全。
2、其他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其他项目支出1303.54万元,实际支出1268.18万元。省交易中心强化财务内控管理,不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能,通过用友财务内控平台实现预算的全流程管理,网上报销可视化,记账凭证处理自动化。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有资金不挤占不挪用。对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到报账凭证要素齐全,确保凭证规范化、合法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湘财绩〔2025〕2号文件精神,中心于2024年4月份印发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2024年,省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书记沈晓明9月18日和张迎春常务副省长3月4日来中心调研时作出的指示精神下苦功、下实功,以压倒性投入、极限式专注全力投入专项整治攻坚战中,实打实、点对点、硬碰硬地攻克了各种各样的技术难题和管理难题,突破了关键技术和管理机制中的卡点、堵点和难点。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专题报道省交易中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事迹。全年省本级交易金额1437.88亿元,同比增长9.7%,累计节约资金21.38亿元,增收资金2.28亿元。
(一)运行成本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696.86万元,支出数为2594.23万元。省交易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关规定、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运行经费,降低“三公”经费预算,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基本支出预算数较上年降低约7%,“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25%,各项支出均无超标准、超范围情况。
(二)管理效率
聚焦系统融合,在推动平台数智化转型中提升治理效能。紧扣关键环节、立足数据融通、拓展应用场景,将平台数智化转型作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是在治理形态中打造新模式,推动实现“四个闭环”管理。推动构建交易过程数据全闭环,让交易数据全程溯源、全程留痕;推动构建行政监管指令下达与处理落实全闭环,实现交易项目全程部门决策指令可查询、交易实施情况可监测、权力运行可监督;推动构建异议投诉处理全闭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受理处理“双通道”;推动构建问题线索上报处理全闭环,实现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大数据预警线索推送处理与公开。
二是在巩固提升中展现新优势,持续深化“六统一”工作成效。协调省发改委将相关工作指标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制定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态化考核办法》。全省统一的国有“三资”交易平台已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严格规范数据安全管控体系建设,采用三级密钥同时加密的方式,将所有系统纳入统一管理,确保中心数据自主、后台可控、系统独立。
三是在数字赋能中汇聚新动能,强化数据对接、共享、贯通和应用。梳理发布了9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数据目录,实现与“湘易办”、省大数据局的数据对接。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综合调度与运行监测系统,构建交易数据归集率、准确率、收益率指标体系,数据中台累计汇集数据7.97亿条,新增数据1亿条。优化、修正“啄木鸟”系统分析模型,进行初排初核后,已将69份预警线索报送书、涉及181条围串标预警疑似线索推送至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与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串通投标整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调取2022—2023年省级集采物业、家具招投标过程数据,经多维度分析基本锁定中标王及陪标专业户,形成分析报告提交审计部门。
(三)履职效能
聚焦全省重点任务,在奋力闯创中推动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紧扣“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总目标。
一是注重系统性谋划,创新构建数字化、模块化、内嵌逻辑招标文件范本体系。全面落实晓明书记、迎春常务副省长来中心调研时指示精神,着手推动范本体系从局部框架向系统架构转变,着力破解“量体裁衣”问题,会同省发改委按照“清、减、优、准、合”的原则规范招标文件条款,起草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经过30余次的征求意见和评审,于2024年12月20日正式印发。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各行业部门对我省十几年来所有行业范本进行一一梳理,累计优化完善300多条,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6大行业中5个行业范本的优化修改,并以数字化形态导入系统并进行了锁定。
二是注重突破性创新,推进“机器管招投标”工作。开发了“机器管招投标”6件套系统(主体库、全省招标系统、投标系统、评标系统、智能调度系统和监管系统),前后共进行组合演练和复盘梳理演练模拟20余次。每个行业已确定试运行的项目,部分行业已于今年1月上旬开展省本级层面的试运行。
三是注重协调性推进,强化部门协同、汇聚全省合力。横向上,加强与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协调,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导则》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充分听取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体现不同行业的管理要求。按照“省建市用”的原则,部署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工作,印发《“机器管招投标”信息化平台市州工作任务清单》。四是注重规范性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实现全流程线上覆盖和闭环管理。通过调研摸底全省14个市州现行业务需求,经与省财政厅多次沟通衔接,重构开发建设适用所有采购方式的全省统一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
(四)社会效应
聚焦服务为民,在促进降本增效中增强营商环境的成色。立足公共服务本职,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软”工作变成“硬”工程。全年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总数达85679家,同比增加32.3%,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可为市场主体节约3400余万元。
一是拓展惠企广度,为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搭建金融服务数据推送系统,公布标准规范数据推送接口;搭建保险保函接收系统,已全面覆盖工程建设、交通、水利等多个领域,共开具电子保函572笔,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额2.16亿元;实现线上缴费开票,共开具票据540笔;协调5家CA认证服务厂商,为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主体免费办理CA。
二是彰显服务精度,统一规范全省交易现场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的通知》,制定交易现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为准则,规范相关市场主体现场行为考评工作,推行专家抽取“三随机”,防范专家信息泄露风险。提升数字见证系统与本地场地设施及智能化设施的数据融合能力,全年研判确认异常预警信息44条,场内通报现场异常情况2起、移交行政监管部门3起。
三是传递为民温度,创新拓展交易服务渠道。发布《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2024版)》和《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2024版)招采子系统操作手册》,全面梳理、简化我省医药集中采购流程,新药和过评药品的申报周期由以往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即时受理、集中办结。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
聚焦内部管理,在强基固本中增强改革发展后劲。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平台干起,在干事创业中凝聚力量、锤炼队伍,推动能力和作风一体提升,工作和制度一体优化。
一是激发“拼”的干劲,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推进“守正、创新、奉献、共荣”文化品牌建设,开展“阳光大讲堂”活动,组织开展学习标兵、敬业标兵、创新标兵、清廉标兵评比。向省直工会申报职工之家建设,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获评省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二是实行“严”的管理,确保单位有序运行。将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至129项具体任务纳入内控统一调度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支出同比减少36.4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累计开展保密、食品、消防等各类安全检查21次。
三是保持“廉”的本色,持续强化清廉省交易中心建设。持续深化“三优三清”清廉机关建设,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专项监督检查,配合纪检组开展驻点监督检查。出台《集中采购代理工作内部管控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首次建立“被打招呼人”应报告制度,确保违背规则的任何事情在中心运行层面办不了、办不成、办不到。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
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的交易现场服务和平台系统服务。不断创新和丰富服务形式,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在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提升交易系统体验感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实现市场主体“零投诉”,满意度超95%。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三公经费执行率较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0.83万元,实际执行率46.29%。主要原因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不足。
(二)物业管理费支出金额超过年初预算。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数为139万,因上年第四季度物业管理费于当年支付,导致全年物业管理费支出金额超年初预算数(按程序进行了预算调剂,未超调整预算数)。
(三)结果运用不充分。自评结果未与内部预算管理充分联动,对自评发现的问题,缺乏闭环管理。主要原因: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全面性。增强预算编制工作的全员参与度,充分考虑单位实际情况,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全面性
(二)强化结果运用。将自评结果与预算编制、调整等内部预算管理实现联动,实行“以评促管”。加强对问题的整改和改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单位内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上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绩效欠佳的预算项目和资金使用部室,适当进行内部预算调整。
绩效自评结果将按统一要求,在6月20日前在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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