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出台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规程
近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永州市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规程》,这是该中心发挥全市唯一交易平台作用、积极拓展服务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企业服务年”的务实之举。
《规程》明确,不属于法定交易目录的项目,由项目方自愿申请进场,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实行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交易方式由项目单位依法自主确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目录外项目监管主体由项目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交易中心依法履行见证职责,不替代行政监管,确保项目“有人管、管得住”。同时,《规程》划定不予受理、交易中止、交易终止情形,要求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音视频资料保存不少于15年,评审专家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程序抽取,交易信息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及指定媒介公开发布,实现准入有门槛、过程有监督、退出有规矩。
湘ICP备16008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