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中调整农田工程业绩属性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农田工程招投标规范管理,提升农田工程建设项目牵引指标项和业绩设置的准确性,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来函,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农田项目“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施工招标文件(2025年版)》中业绩属性要求,在“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农田工程类似业绩的认定标准:将农田工程类似业绩牵引指标由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调整为“近三年累计合同金额”,原有的“亩数(农田工程)”不再使用。
二、调整农田工程类似业绩的认定范围:将完成过同等规模水利工程的工程业绩纳入农田工程施工招投标业绩认可范围,与农田工程类似业绩并行使用。
三、调整农田工程多个业绩评分的认定标准:在设置1个加分业绩招标时,须为农田工程或水利工程业绩;在设置2个及以上加分业绩招标时,第1个业绩必须是农田工程或水利工程业绩,第2个及以上的业绩可以是农田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业绩。在农田工程中运用水利、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牵引业绩的认定标准与原行业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湘ICP备16008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