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服务费问题
一、 保证金
1、 投标人采用网银、电汇、转帐方式提交保证金,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
2、 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仅限当次交易项目(标段/包)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有多个标段的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3、 保证金的提交通过中心保证金系统与银行、各交易的系统对接,并通过随机产生的虚拟账户确保投标人信息保密,提交情况在开标时予以公布。
4、 退保证金流程:电子标由代理机构在各交易系统发起退款申请;纸字标或线下项目由代理机构在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发起退款申请,经业务部室确认、财务部审核后原路返还保证金。退款流程进度情况请投标人先行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5、 出现退款失败的原因:投标人转账支票未填写银行联行号、系统或网络不稳定、银行的联行号升级后有所更改、投标人开户银行未录入人行信息系统导致返显无纪录等。
6、 退款失败的单位,请准备好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提供给财务部(0731-89665255),若涉及单位名称和账户变更的情形需先与业务部室联系并提供工商部门盖章的变更证明,联系电话0731-89665241。
7、 代理机构在各交易系统提交的退款申请或是查询状态出现异常情况,请联系技术信息部罗工,咨询电话0731-89665258。
二、 服务费
1、 缴纳方式分为刷卡与公对公转账两种形式:
刷卡请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南1116室,告知财务人员开标日期,进行现场缴费和取票;
公对公转账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368120100100249628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江滨支行
2、 选择转账方式的付款方请在汇款时备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及开标日期,方便及时无误查询到账情况,付款人按缴款通知书上金额汇款成功后,请及时与中心财务部取得联系,开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财政厅针对服务费的专用票据,不含税),咨询电话0731-89665257。
3、 转账成功后需现场领取票据的单位,请携带好转账凭证并告知财务人员开标日期。需要邮寄票据的单位,请备注开票信息、转账凭证、开标时间、收件人地址、姓名、电话等信息发送至zxcwc123@126.com邮箱。
4、 如若付款方需对多个项目进行缴费,转账笔数和金额与开票张数和金额一致。
5、 开票系统只针对汇款单位名称进行开票,不可更改缴款人名称。
6、 重复缴纳、错误缴纳的情形按照非税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请咨询0731-89665257。